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为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修订)》(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今年上级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的指标数为5个。
二、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 个人申请:对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标准》,个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表》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同时提交科研成果、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申请材料电子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应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
2. 各培养单位初评:各单位成立国家奖学金推荐小组,审核申报人资格,并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评分,具体评分方法按照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标准》进行。各培养单位依据量化评分结果对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进行排序(学硕和专硕分开),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9月20日前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报材料包括:①评审情况报告;②推荐候选人排序名单;③《2017年XX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参研项目统计表》(附件2);④《2017年XX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学术论文统计表》(附件3);⑤《2017年XX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必修课课程成绩汇总表》(附件4);⑥候选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量化评分表》。以上材料纸质版须加盖公章,电子版打包发送至yjsbygb@163.com。
3. 申报材料公示:9月22日,面向全校师生公示推荐候选人的申报材料,接受质疑。
4. 申报材料认证:研究生部管理办公室核定思想表现,培养办公室核实成绩,学校科研处对科研业绩进行认证。
5. 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于9月29日前(具体时间待定)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通过综合考虑推荐意见、量化计分结果和各系列名额分配等情况(附件5),通过量化积分及投票产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初选名单,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6. 评审领导小组审定:9月29日前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复核,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人员名单。
7.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其他说明
对申报及佐证材料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者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研究生部研工办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