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社科规划办“第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13年11月后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
2.2013年11月以后结项、且结项等级为优秀或良好的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
3.已参加过其他省级奖项评审的项目成果,不再参与此次评奖;
4.项目研究成果未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不属于本项目研究内容的成果,不能申报;
二、申报及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人)要如实填写《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如有不实,将申报人记入省规划办科研诚信档案。每人限报一项。
(二)申报材料:
1.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含电子版);
2.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
3.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封皮、目录、内容及版权页;提交材料时携带原件审核);
4.项目成果的社会反响材料(成果转化情况)。
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报送一式4份,按统一格式装订,A4纸打印,左侧胶订,封面加厚并注明“第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 、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申报日期等。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著作可另放,其它形式的成果按上述要求装订(不得用塑料软皮夹等装订材料)。
三、申报时限
请务必于2015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同时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kfq_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大江
联系电话:8076155
附件1: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基本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