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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7  浏览次数:

科字[2016] 25号

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科联《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开始组织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省内社会科学工作者已经完成并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学术著作。
  二、申报标准及要求
  1、申报的著作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研究领域的先进水平;其阶段性成果须在本学科权威性学术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相关论文。
  2、由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人)填写《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请表》,并须由2名正高职称、同学科的知名专家书面推荐。
  3、申报著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请表
(2)全部书稿的电子版;
(3)书稿的《前言》《目录》及能够证明书稿水平、特点的文字材料;
(4)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5)出版合同原件;
(6)提供由河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科技查新咨询中心出具的著作稿相似度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科技查新咨询中心联系人:靳宏博,联系电话:85890388、18631113153,电子邮箱:hebeichaxin@163.com)。
 三、资助经费及要求
  1、项目经费资助数额根据本年度项目申报实际情况和省财政拨款情况酌定。资助经费按财务相关规定拨付。
2、获资助项目须在封面或扉页标注“河北省社会科学重要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字样,并送交省社科联20套样书。
3、省社科联对获资助项目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效果进行跟踪评估。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完成后的学术价值及社会反响进行跟踪整理,并及时将文字材料报送省社科联成果处。
4、2016年度获资助项目完成时限为2017年6月30日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须提前向省社科联成果处写出延期申请报告,否则按不能完成处理。对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将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追回已拨付的款项,且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目。
 四、截止时间
2016年3月31日前下午3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申报表》、《书稿》和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提交科研处。同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否则不予受理。邮箱:kfq_kyc@163.com.
 联系人:王大江 8076155

附:申报表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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