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15〕7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校博士研究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2022年12月20日前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尚未获得学校博士研究启动基金项目资助的我校在岗在编人员。学校博士启动基金项目属于应用基础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无需列项目组成员。
二、 项目资助金额与实施周期
一般博士研究启动基金项目原则上自然科学类资助5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资助3万元/项;学校引进的B类人才,按与学校签订合同及个人需求执行;经费采取分年度拨付的方式资助。项目执行期为2-3年,其中自然科学项目3年,人文社科项目2年。
三、申报说明
1. 强化二级单位做有组织科研,科学论证博士研究方向与选题。选题要紧密结合我省主导或优势特色产业重大需求和我校‘十四五’科研和服务社会专项建设规划中‘优化布局、建强团队、协同创新、创新突破’的总体要求,围绕我校优势研究领域或交叉学科研究领域、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的研究方向,要求二级单位组织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带头人、省级以上平台和团队负责人等组成专家组,对本单位博士研究方向和选题进行科学论证,为博士确定科研团队、稳定研究方向、选择适宜选题;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深入论证和低级错误筛查,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 项目负责人按照省基金的撰写规范和要求认真撰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附件3);结题条件严格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15〕7号)要求撰写;项目经费预算(仅限于直接费用)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校财字〔2019〕10号)规定执行。
3.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按照省基金的评审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质疑答辩和评审,择优立项;未通过评审项目给予一次整改机会,通过二次答辩后予以立项;未通过二次答辩者,暂缓立项。
4. 立项后,申请人签订任务合同书(附件2、附件4)。项目经费分两次拨款,校拨经费为额度经费,拨款于当年10月25日前支出,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统筹使用。
5.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于2022年12月20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项目任务书一式2份、项目申报名单1份报科研处相关科室,电子版发至相应邮箱,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http://10.1.82.20/)填报项目信息(申请书需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管理科: 尹树仁 8058992 kyczrkx@126.com
社会科学管理科: 张 娟 8076155 kyczj1443@163.com
附件:申报相关材料
科研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