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社科规划办“第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15年10月28日以后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
2.2015年10月28日以后结项、且结项等级为优秀或良好的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
3.已参加过其他省级奖项评审的项目,不再参与此次评奖。
所有参评材料将根据申报者申报数据,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研究类。基础研究类将侧重考察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类将侧重考察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
二、申报及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人)要如实填写《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按要求认真准备各项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审核。如有不实,将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一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每人限报一项。
(二)申报材料:
1.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含电子版);
2.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
3.项目研究成果(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未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不属于本项目研究内容的成果,不能申报);
4.项目成果的社会反响材料(成果转化情况)。
上述材料报送一式4份,按统一格式装订,A4纸打印,左侧胶订。封面加厚并注明“第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 、项目名称、所属学科、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日期等。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著作可另放,其它形式的成果按上述要求装订(不得用塑料软皮夹等装订材料)。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三、申报时限
请务必于2017年11月20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同时将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kfq_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 “科研获奖” 中填报申报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大江
联系电话:8076155
附件1: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