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部门:
现将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大学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知识竞赛的通知》(冀教政体函〔2015〕87号)文件予以转发(见附件),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学生参赛,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此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切实组织好此项竞赛活动,保证活动实效。
2.各学工办要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会议上予以布置落实,协助分团委做好动员宣传工作,要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个班级、每名学生,切实保证参赛人数和学习效果;各班级班长等学生干部要配合团支书组织好学习活动和答题活动。
3.全体学生党员、积极分子、推优人员、学生干部必须答题,4月22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以上人员答题卡上交校团委。
各校级学生组织(校学生会、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心理调研会、就业自我指导委员会)的学生干部将答题卡直接交校团委。
4.相关学习参考资料可以从校团委微信平台或校园网“学生公告”中下载。
附件: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大学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知识竞赛的通知》
学工部、团委
2016年3月21日
附件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大学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知识竞赛的通知
(冀教政体函〔2015〕87号)
各高等学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凝结了全党智慧。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重要载体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增强大学生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为将学习活动引向深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大学生中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 参加对象
全省各高校大学生
三、 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省德育研究中心、中宣部《时事报告》河北通联站共同组织。设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 王廷山 省教育厅副厅长
组委会副主任:杨立华 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处长
刘凤清 省德育研究中心主任
艾冬梅 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副处长
蔡杭州 省德育研究中心副主任
薛 婷 中宣部《时事报告》河北通联站站长
四、活动安排
(一)赛前准备(2016年1—3月)。组委会将在河北德育网上发布时事知识概要。参加初赛的学生可以在《时事报告》杂志、《时事报告》(大学生版)、《时事报告》网站和微信平台以及其他网站、媒体获取参考资料,学习时事知识。
(二)初赛(2016年3—4月)。时事知识竞赛试题和答题卡将于3月底在时事报告网站、时事报告微信平台和河北德育网上发布。各高校可以将答题卡统一报送到组委会,参赛学生也可自行寄出。请在答题卡信封右角注明“时事知识竞赛”字样,答题卡截止回收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
(三)复赛(2016年5月)。根据初赛情况,择优选出6支代表队参加复赛。组委会将在6月组织现场竞答比赛,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一)设优秀组织奖10个,奖励竞赛成绩突出的院校。
(二)设优胜奖1000名,在初赛阶段全部正确的试卷中抽奖确定。抽奖环节由公证处现场监督。
(三)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复赛阶段表现突出的参赛选手及优秀指导教师。
六、组织要求
(一)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好校内选拔赛,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于 2016年4月20日前报河北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和《时事报告》河北通联站。
(二)各高校要提高认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把通知要求和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个院(系)、每名学生,保证参赛人数和活动质量。
(三)各高校要把竞赛活动与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有机结合,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有机结合,开展内容丰富、多姿多彩的活动,增强竞赛影响力,扩大活动育人效果。
(四)各高校要注意总结和推广各院(系)竞赛活动经验,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作为评选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七、组织方联系方式
1.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
联系人:王 亮
联系方式:0311-66005795
2.中宣部《时事报告》河北通联站
联系人:潘欣倩 蒿艳红
联系方式:0311-86970378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长征街75号长征大厦南楼207室
邮编:050000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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