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通知
各院(系):
为适应学校应用型大学建设和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三三二三”发展战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暂行规定》(校教字〔2022〕2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方案》(校教字〔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2年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遵循学校“稳定规模、调整结构、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整体思路。坚持总量控制,突出质量和内涵发展,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建设适用于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的相关专业。
二、申报要求
1.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专业设置。
2.原则上拟申报专业须有相关专业群或专业支撑基础,能满足河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条件,有良好的就业前景。
3.拟申报专业要进行充分论证,提交详细的论证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
4.加强优化专业结构调整,原则上要停招、撤销相应数量以上的老旧专业。
5.教育部列为红色、黄色预警专业原则上不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新增专业名称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列出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即专业代码后加K的专业)属于备案专业,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并附新增专业论证报告一份。
2.新增专业名称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未列出的及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属于审批专业,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并附新增专业论证报告一份。
3.若需调整现有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时,按审批程序办理。
四、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日期:请各有关单位及早做好准备,充分调研,认真准备,纸质版一份、相同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务于7月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五、其它
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按照学校2022年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指导意见和格式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