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组织与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原定在2022年12月5日-9日进行。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0日。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试相关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课程考核管理,严格考试纪律,践行考试公平公正,教育学生诚实守信,推进学校“三风”建设,对期末考试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考试时间
1.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0日。
2.超星泛雅平台相关课程,学生学习的结束日期延长到12月25日,考试时间调整为12月26日至12月31日。
3.如有特殊情况,本学期不能结课,或不能组织课程考核的课程,可申请延至下学期初考核。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各院系要落实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和专业评估认证工作相关要求,贯彻课程考核应服务于毕业要求的考核要素,支撑相应的人才培养目标。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课程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生相关课程考试考察范围,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铸魂育人。
3.各二级教学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严肃考试纪律,宣传诚信考试。
4.各院系领导、各专业负责人以及学生辅导员,应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以学生为中心,积极开展考试相关文件、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做好有关补考、重修、取消清考等规定的落实。
5.做好学业预警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2019级及之后的学生已经取消清考制度,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及时跟进,预警工作及时到位。
三、加强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试卷审定。
考试课、考查课按要求填写《试卷审定笺》,《课程考查审批表》,按学校试卷模板规范制定试卷。
师范类专业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制订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师范类xx专业《课程名称》考核审批单》《师范类xx专业《课程名称》课程考核试卷审定笺(卷试)》或(非卷试)审批。(模板见附件)。
2.试卷命题。
通过试卷审定的课程,由课程组集体研究试卷命题工作。教学部、二级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命题的审核,审核时着重注意:
(1)严格执行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
(2)严格按照专业认证评估相关要求进行命题;
(3)本次A、B卷试题的重复率;
(4)本次试题与近三年试题的重复率,均不能超过15%;
(5)对试题难易度把关,原则上遵循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为度,不及格率及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20%为宜。
对课程名称相同、课程学时相同、同层次的同头课程应使用相同试卷,部分课程要实行题库随机出题,实施教考分离。
3.线上考试组织。
(1)期末考试原则上要求使用学习通和雨课堂两个平台进行考试。没有在这两个平台考试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向所在院系报审,经院系领导审定同意后安排监考教师,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保障考试按相关要求进行。并及时保存相关考试过程材料。本学期因故不能进行考试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相关考试安排申请,经院系领导审定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在学习通、雨课堂等平台上考试的学生须用手机参加线上考试。学生要确保手机有充足的存储空间和运行速度,网络畅通,手机电量充足(可自备充电宝和充电线)。
线上考试监考,参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监考人员守则(附件3)进行。
(2)考试前,学生要保证学习通APP下载安装登录正确,学生本人信息(档案照片必须提前采集)准确无误。
(3)考试前,学生应多关注任课教师在班级群内发的通知和学习通手机端通知,了解考试的时间、时长、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积极参加老师组织的模拟测试,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4)考试全程必须打开手机前后摄像头,系统会随时抓拍前后摄像头影像,考试中如不打开手机摄像头将会按违纪处理。
(5)考生桌面除必要的考试用品外,禁止摆放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确保考生周边没有其他人员在场,关闭室内其他电子设备。涉及计算题的考试科目,考生可准备少量干净的白纸作为答题纸(老师要求拍照上传的题目)和草稿纸,白纸两面都不能有字迹。
(6)考试时不要随意切换学习通APP到后台,不要查看手机其他APP(如QQ、微信等)发送的信息,不要接打电话,否则将被系统记录为切屏,一旦学生的切屏记录次数过多,监考教师将采取强制收卷等措施,按违纪处理。
(7)考试期间不得翻阅笔记书籍,不得使用手机、电脑查阅答案,诚信作答,不得联系他人协助作答,如有以上行为视情节严重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8)各院(系)和各级督导要加强对考场的巡视,严肃考场纪律,确保考场的正常秩序,切实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9)要求监考教师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反之将按教学事故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10)考场记录单已设置第40分钟、第60分钟、第80分钟分阶段学生交卷人数统计,请各主考(监考)老师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
(11)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发现考生出现异常行为或作弊的,应截屏保存图像证据,并在《考场记录单》中记录详情;严查考试违纪作弊,对考试中违纪作弊的学生及时发现、警告、记录,并按程序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考场记录单交学生所在校区教务科。
(12)考试期间,教师应针对网络卡顿等可能出现的突发或意外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备选方案或应对措施。
(13)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清查学生试卷的回收是否完整,填写电子版考场记录单,并做好试卷及教学文档的归档工作。
(14)任课教师(特别是公共课教师)需在考前做好学生名单上传及考前测试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15)由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各院系确实关切学生的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课程考核工作。
4.试卷评阅。
严格按《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试卷的评阅标准及保管实施细则》进行操作。每门课程要有详细的评分标准(细则)和标准答案,教师自评阅时严格执行评分标准,防止出现错判、漏判、误判及合分错误等现象。
5.成绩核定。
评定学生课程成绩要公平、公正,尤其是平时成绩评定要有依据;录入成绩时要耐心、细心,防止出现成绩漏登、错登、串登等现象,按要求及时完成成绩登统工作。
对于缓考、缺考学生的成绩一定要核准后再录入。
本学期任课教师网上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8日早上8:00,特殊情况下成绩登陆可申请延至下学期初。
6.考试结果分析。
(1)课程考核结果确定后,任课老师应做出完整的试卷分析报告,并注意分析的针对性、科学性和质量,教学部主任和院(系、部)领导应审核签字。
(2)师范类专业课程考核,须按照专业认证评估要求,做好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模板见附件)。
7.试卷保管。
(1)严格把好试卷保管关,及时将学生试卷或电子试卷存档保存,防止出现考试试卷丢失、遗漏、损毁、破坏等情况;
(2)归档的试卷按课程、小班装订,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封面有封皮(如若装订答题纸,每册再装订上1份试卷),电子文件夹用课程+班级命名;
(3)要设置考试试卷保管专用场所,集中保管试卷,严格管理,确保试卷存放安全,同时做好电子试卷及成绩的管理。
8.做好学生考试的管理工作。
(1)严格审查学生的考试资格(以成绩录入系统中的名单为准),由任课教师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师所在院(系、部),教师所在院(系、部)汇总后将名单于2022年12月12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电子版汇总表交给各校区教务科,并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的信息告知学生本人和学生所在院系。
(2)将专业课考试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提醒学生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公共课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9.鼓励学生诚信考试
(1)要加强对学生诚实守信的教育,认真学习学校《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
(2)鼓励学生相互监督,共创文明诚信考场,养成良好的考风;
(3)抓好“三风”建设工作,养成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的好习惯。
四、下学期开学初学生补考工作
本学期课程不及格学生的补考拟定在下学期开学后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