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11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于3月27日对相关专业进行现场验收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家现场验收评审工作程序
1.各专业对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叙述各项指标达成情况、佐证材料及评分。(5-8分钟)。
2.评委依据《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对各专业的自评结果进行评审。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3月27日上午昌黎校区,3月27日下午秦皇岛校区, 其中开发区校区与秦皇岛校区的5个专业在秦皇岛校区汇报,请各专业做好相关准备,电子版的佐证材料于2023年3月27日(下周一)前发送至教研科箱jyk7265@163.com。
1.昌黎校区:
时间:3月27日9:00-11:00
地点:昌黎校区主楼三楼会议室
汇报顺序如下:
序号 |
专业 |
1 |
动物医学 |
2 |
酿酒工程 |
3 |
应用化学 |
4 |
园林 |
5 |
园艺 |
6 |
植物科学与技术 |
2.秦皇岛校区与开发区校区
时间:3月27日14:30-16:30
地点:教务处小会议室
汇报顺序如下:
序号 |
专业 |
1 |
财务会计教育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3 |
小学教育 |
4 |
意大利语 |
5 |
园艺 |
6 |
运动康复 |
附件:
1. 河北省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11号)
2.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的通知(冀教高函〔2021〕44 号)
3. 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