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制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本科院校审核评估工作纲领的要求,结合我校应用型大学转型建设的总体目标,及教务处关于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标准)的通知(201741号)精神,各单位现已基本完成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学校决定统一辑印课程教学大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辑印工作以本科专业为单位,每个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合订辑印成册,公共课程教学大纲合订辑印一册,本学院全部本科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完成后,方可向教务处统一申请印刷。
2、各单位完成全部大纲修订工作之后,向教务处教研科提出印刷申请,由教研科开具印刷通知单。
3、各单位持印刷单自行将相关文档提交到学校指定的印刷机构。
4、每个专业课程教学大纲要自行制定编制目录,目录中各文档明确标注好排版次序。
5、课程教学大纲文档电子版命名为 “×××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各专业合订的课程教学大纲需要有“前言”部分的内容。
6、课程教学大纲内容字体为五号字。
7、每个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合订本印刷10本。
8、由于学校财务年底封账,全部印刷工作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20日前未申请开始印刷的,相关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印刷,其印刷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教务处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