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河北省创新创业教学名师、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学名师、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63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创新创业教学名师、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教学名师申报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三年讲授创新创业类基础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课程、创客训练营、创新创业训练营课程以及其他创新创业相关课程等,效果良好,原则上评教成绩在学院前50%。
2.深度理解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新型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度理解成果导向教育理念,系统接受设计思维、精益创业等思维训练,将教练、引导等辅导技术,混合式、项目式等教学方法和基于学生高水平成果的非标准化评价用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3.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聚焦专业教育、科研训练产业实践、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围绕创新创业基础、专创融合、创客训练营、创新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等课程开展研究与实践,指导大学生参加“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等取得高水平成果。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参加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指导大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的“河北省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结项,或指导大学生参加省级“学创杯”创业模拟大赛并获奖。
4.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参加校级及以上相关教学项目、科研项目研究。
5.非现任校级领导。
二、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建设定位:深度理解成果导向教育理念,系统掌握设计思维、精益创业等思维模型,熟练使用教练、引导等辅导技术和项目式、混合式等教学方法,开展基于学生高水平成果的非标准化评价同时,熟悉国家政策和行业动态,具有敏锐的趋势判断力、市场洞察力、项目识别力,在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 团队及成员构成。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团队全体成员应聚焦校企协同创新、学科交叉创新和创新创业实践,积极引进行业企业专家、知名科学家、风险投资人、创业成功者,校内外结合、跨学科融合组建师资导师团队,联合授课、联合指导,支撑学生开展体系化的创新创业实践。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3.团队教育教学成果。团队应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主动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基于人才成长规律,系统开设创新创业基础、专创融合、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创客训练营、创新创业训练营等课程,将专业教育、科研训练、产业实践、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突出。
4.团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成果。团队注重引领学生将专业实践、社会实践、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深度融合,实现“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和国家情怀”一体化培养。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参加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指导大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的“河北省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结项,或指导大学生参加省级“学创杯”创业模拟大赛并获奖。
三、推荐名额
创新创业教学名师和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各为3个。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2023年高校创新创业教学名师和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学名师推荐表、2023年河北省高校创新创业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2.注意事项
(1)各级各类推荐表的pdf均须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传,否则不予通过。需同时上传word版文件。
(2)材料系统报送时间:9月22 日—10月 6日24:00。
(3)各二级单位材料审核时间:10月 7日—10月 8日24:00。
(4)一名教师最多参与两个教学团队(含主持,含往届)。如不清楚团队成员是否符合要求可向教研科查询,如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审查资格发现资格不符时则取消课程建设申报资格。
(5)申报系统:http://hevttc.kypt.chaoxing.com 。
(6)教师可自行选择上传除报送要求以外的佐证材料,在附件中上传即可。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