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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教材征订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6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开设课程所选用的教材及时、准确到位,请各院(系、部)任课教师抓紧时间,按照本通知要求选订下学期教材,相关要求如下:

一、选用原则

1.必须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的规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选用教材要与我校应用型大学本科定位和人才培养方案目标相契合,从办学定位、专业特色、企业需求及学生认知能力等多个角度进行选择,优化教材的适用性。

3.教材内容既要保持相对稳定性、适用性,又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选订的教材必须是正式出版的教材,出版时间原则上为近三年的。

4.教材选用遵循以下原则:

(1)凡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的课程,必须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该课程指定统一使用教材(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信息见附件2)。不选择“马工程”教材的课程需作出情况说明,并由院(系、部)主管院长签字连同教材征订统计表一起报教务处。

(2)所有课程优先选用国家规划、省规划教材;

(3)原则上要求所有开设的理论教学课程必须给学生选定教材;实践类课程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教材。

(4)教师每门课程原则上可订一本教材用书,选用教材要与讲授课程的课程名称、学生用书一致。原则上教师参考教材、实习课、习题集等辅助教材由教师自行购买,学校不统一征订。

(5)在教材版本不变的情况下,两年内已经领取教师用书的教师,今年不再申领相应教师用书。

(6)本次征订的教材仅限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开设课程(不含研究生和继续教育学生)所需的教材。

(7)跨院(系、部)开设的课程,由开课院(系、部)任课教师将选订教材提供给学生所在院(系),学生所在院(系)组织学生订购教材。

二、审核、报送要求

1.二级教学单位以党政“一把手”领导为组长,成立本院(系、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专职负责人和经办人

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开设课程及征订原则和要求对本院(系、部)所征订教材的内容和质量以及教材征订统计表进行审核把关,之后再报送教务处复审,初审、复审均通过后交新华书店采购并发放。

2.各院(系、部)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征订计划,逾期将不能保障供应。避免重订、漏订和错订现象,如影响教学,由各单位自己承担责任。

3.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教材征订统计表需分别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征订表由本院(系、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秦皇岛校区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kjc001@126.com。报送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23日下午5:00。

另外,各院(系、部)要做好教师及学生教材(包括校本教材)的征订、领取、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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